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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小编 人气:发表时间:2024-05-01 23:56:11

  万博max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公司”)的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上年度我们对宏达股份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年度非标审计意见的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及十二、3所述,宏达股份涉及的原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金鼎公司”)股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宏达股份持有云南金鼎公司60%股权无效,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34.22万元后,向云南金鼎公司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107,410.2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宏达股份尚欠本金48,995.18万元及迟延履行金16,810.76万元,同时,宏达股份对子公司等投资的部分股权被冻结、部分厂房等资产被查封;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宏达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无保留意见。”

  本年度,宏达股份偿还云南金鼎公司债务6,651.85万元,偿还银行1,531.00万元,扣非后实现的净利润-10,462.5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3,528.69万元,宏达股份2023年度经营状况及权益结构较上年无改善,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仍高达85.05%,尚欠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本金42,343.33万元及迟延履行金19,586.57万元。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及十六、3所述,宏达股份涉及的原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金鼎公司”)股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宏达股份持有云南金鼎公司60%股权无效,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34.22万元后,向云南金鼎公司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107,410.2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宏达股份尚欠本金42,343.33万元及迟延履行金19,586.57万元,同时,宏达股份对子公司等投资的部分股权被冻结、部分厂房等资产被查封;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宏达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无保留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宏达股份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3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二”处所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宏达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基于宏达股份财务报表附注中已对前述重大不确定性作出充分披露,我们在发表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宏达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本年度我们以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毛利额(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的净额)作为整体重要性水平的计算基准,按基准的3%计算得出宏达股份2023年度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600万元(取整后)。本年度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前述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不会对宏达股份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任何影响。

  基于上述发表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根据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我们没有发现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存在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根据我们的了解和理解,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确定性进行强调,发表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并不构成对财务报表的任何保留,并不影响审计机构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

  3、2023年度,公司偿还云南金鼎锌业债务6,651.8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现金加资产抵债方式已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650,668,824.32元,尚有应付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款本金423,433,331.08元及延迟履行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延迟履行金195,865,691.62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计入损益;延迟履行金计入各期损益,其中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延迟履行金2,775.81万元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4、公司目前主营磷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以及有色金属锌的冶炼、加工和销售。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基本正常,资金支付回笼流转正常,流动资金能够满足日常经营的基本需要。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尽快消除前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为履行法院判决,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行,稳定经营的前提下,积极筹措资金,同时与诉讼案各方保持经常性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密切关注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所在当地党委政府致力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公司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银行金融机构等的沟通合作,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保障流动资金需求。

  3、公司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技术创新为依托,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优化工艺指标,严控成本,深挖潜能,强化营销,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提升盈利能力。

  4、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为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上述说明及意见。

  2、监事会支持董事会和经营层为消除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经营层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根据我们的了解和理解,审计机构对该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确定性进行强调,发表的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并不构成对财务报表的任何保留,并不影响审计机构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

  3、2023年度,公司偿还云南金鼎锌业债务6,651.8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现金加资产抵债方式已向金鼎锌业返还利润650,668,824.32元,尚有应付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款本金423,433,331.08元及延迟履行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延迟履行金195,865,691.62元。返还利润本金公司已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计入损益;延迟履行金计入各期损益,其中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延迟履行金2,775.81万元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4、公司目前主营磷化工产品生产和销售,以及有色金属锌的冶炼、加工和销售。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基本正常,资金支付回笼流转正常,流动资金能够满足日常经营的基本需要。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尽快消除前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为履行法院判决,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行,稳定经营的前提下,积极筹措资金,同时与诉讼案各方保持经常性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密切关注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所在当地党委政府致力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公司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银行金融机构等的沟通合作,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保障流动资金需求。

  3、公司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技术创新为依托,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优化工艺指标,严控成本,深挖潜能,强化营销,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提升盈利能力。

  4、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为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上述说明及意见。

  2、监事会支持董事会和经营层为消除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经营层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841,599.13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147,846,519.44元,截至2023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612,887,832.44元。

  鉴于截至2023年末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细分为化肥行业(主要产品为磷酸一铵、复合肥)和建材行业(主要产品为建筑石膏)。公司所从事的化肥、建材行业已处于成熟期,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的磷酸一铵、复合肥具有技术及品牌优势,但受资源的约束综合竞争力居于国内同行业中等水平。

  公司磷酸一铵和复合肥生产所处的行业为化肥行业中的磷肥行业和复合肥行业,合称磷复肥行业。磷复肥行业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的“优质钾肥及新型肥料的生产”项目,为绿色农业发展提供安全环保的投入品,是农业发展的支撑产业。磷复肥行业已处于成熟期,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

  近年来,受极端气候和地缘格局变化的影响,各国对粮食安全及农业高度重视。化肥作为粮食生产的投入品,其保供作用也受到国家高度重视。目前我国化肥产品整体供过于求,同时受新型肥料推广应用、种植结构调整、国家化肥零增长及有机肥代替化肥战略等因素影响,行业正处于调整变革期。同时,农业种植面积增加,拉动主要化肥消费市场需求整体扩大;随着国家碳排放和能耗控制政策相继出台,国内化肥新增产能受到管制,行业格局有望持续性优化。

  2023年,磷化工产品市场大幅震荡运行,企业经营绩效波动较大,行业效益整体下滑。年初产品成本、成交价格均处于高位,受国际天然气价格大幅下跌影响,国际尿素价格一路下滑,与国内市场形成严重倒挂。受上述原因影响,磷肥价格在高位库存和市场信心不足背景下持续走低。进入四月份国内用肥旺季,市场价格不升反降,采购谨慎,成交低迷,企业库存不断增加,经营陷入困境,资源型企业加工的肥料产品不断降价吸单,加工型企业亏损加剧,陆续降低负荷消化库存原料及产品,减少亏损,二季度磷酸一铵行业开工率最低至20-30%左右,达到历史最低水平,此时原料价格支撑乏力,磷矿、合成氨价格全面下跌。进入三季度磷复肥产品社会库存低位,秋季用肥刚需支撑,加之出口向好,需求大幅度提升,产品价格逐步回归,到三季度末行业已具有较好利润水平,开工率达到70%以上,企业经营好转。11月中旬,国家高浓度磷复肥产销会召开后,提倡国内肥料稳价保供,出口法检政策收紧,加之用肥淡季,行情预期转弱,采购积极性降低,产品价格下滑,供需双方僵持,市场成交冷淡。

  公司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主要从事合成氨(液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23年合成氨市场价格整体呈现“V”字走势,先跌后涨,上半年持续下探,下半年震荡上行。年初,合成氨市场多地均有装置陆续停车检修,局部供应缩减明显,合成氨价格短时坚挺;而后价格涨至阶段性高位,下游抵触情绪渐生,外加华东部分进口货源价位降低指引,厂家出货承压较大,二季度合成氨价格开始回落;三季度检修集中叠加新产能释放推迟,主产区多地装置波动频繁,加之局部需求面走强,支撑行情走强;四季度短时下探后几度冲高,高位运行后受制于货源增多而下行,利好于供应面检修减量的波动外,且季度前期新增产能释放影响不大,外加需求面支撑良好,尿素市场10月回暖走强明显,磷复肥短时回落后有所恢复,整体行情坚挺,12月在湖北新增产能提负荷、河南新增产能释放下,华中及安徽等地供需格局及货源流动有一定变化,货源增多,竞价明显,价格进入下行通道。

  2023年,受欧美国家加息及银行破产等因素影响,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承压,国内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基础设施投入放缓,锌金属产品市场需求不足。锌锭价格波动较大,总体呈现震荡下跌走势。2023年,根据上海有色金属网数据,全年0#锌市场均价21,633.43元/吨,比上年25,198.18元/吨下跌3,564.75元/吨,同比下跌14.15%。

  国内有色金属锌冶炼行业受通胀影响,成本上升,消费放缓,加之国外能源价格下调,精炼锌进口增加,使得锌价上半年下降,下半年价格上涨乏力。2023年欧洲精炼锌产能复产,叠加比值修复及加工费大涨后,国内大量进口锌精矿,加工费开始不断下移,下半年矿山又因锌价降至低位而陆续亏损减产,加工费进一步出现崩塌。年底,随着进口加工费的急速下行和国内冬储备库需要,冶炼厂开始抢购国产矿,加工费处于低位徘徊。

  公司本部包括磷化工基地和有色基地,主要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市场化采购磷矿、锌精矿等原辅材料,通过冶化结合构建锌冶炼→尾气→磷、硫→化工产品的循环经济产业链,生产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锌锭等产品。

  公司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主营天然气化工,生产合成氨(液氨),主要为下游磷铵生产企业提供原料。其生产的合成氨,部分向公司本部磷化工基地提供磷酸盐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料,其余部分合成氨直接对外销售。

  公司磷化工基地的主营业务为磷肥(主要为磷酸一铵)、复合肥(常规复合肥和新型复合肥)、磷石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磷酸一铵主要用于复合肥生产用原料,以及直接施用于农作物,工业级磷酸一铵还是生产新能源电池、灭火剂、阻燃剂的原材料;复合肥主要用于大田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种植;磷石膏是湿法磷酸工艺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加工成水泥缓凝剂和建筑石膏,主要应用于建材领域。

  公司磷酸一铵和复合肥业务为公司磷化工基地的传统核心业务,公司是国内较早生产磷酸一铵和复合肥的企业之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磷酸盐系列产品产能42万吨/年,复合肥产能30万吨/年,产品主要在国内销售,在西北、西南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公司磷铵产品线覆盖粉状磷酸一铵、粒状磷酸一铵、水溶性磷酸一铵、阻燃剂用磷酸一铵和工业级磷酸一铵等产品,能满足不同客户生产普通复合肥、全水溶复合肥和功能性复合肥的需求;复合肥产品线覆盖高塔氯基、高塔硫基、氨化硫基、氨化氯基、增效功能肥、长效肥、高浓度氯基、高浓度硫基、中低浓度等复合肥,以及水溶肥料等产品,能满足不同区域、不同土壤、不同作物以及作物不同生长期的营养需求。公司产品磷酸一铵曾获国家免检产品,“云顶”牌磷酸一铵及复合肥是中国及四川名牌产品,“云顶”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深受用户信赖。

  近年来公司加大磷石膏利用,通过技术创新和攻关,磷石膏综合利用具备了大规模、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条件和装置设施条件,目前能够实现产消平衡,并消化一定的存量。磷化工基地组建了石膏管理部和建材厂,专门负责磷石膏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建有35万吨/年建筑石膏粉锻烧线,和下游水泥厂、石膏板厂和石膏彻块厂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磷石膏年处理能力100万吨以上。

  由于公司磷酸一铵和复合肥产能规模相对较小,且不具有磷矿资源,受上游原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受环境保护政策要求,生产的磷酸废渣——磷石膏的利用要达到产销平衡。随着环保政策的趋严,公司对磷石膏的综合利用与消化仍需要持续加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合成氨(液氨)产品的制造与销售。合成氨指由氮和氢在高温高压和催化剂存在下直接合成的氨,合成氨工业是基础化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用途广泛,下游产业主要为磷铵肥料行业、水泥行业、新材料行业等。在工业应用中,合成氨主要用于生产硝酸、尿素、己内酰胺、丙烯腈以及其他化学制品,还可用作医药和农药的原料。

  绵竹川润现为四川省德阳地区的大型液氨生产企业。绵竹川润现有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合成氨生产装置一套,设计产能20万吨/年,设备、设施、工艺装置先进,产品综合能耗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液氨属危险化学品,运输困难,一般使用罐车运输,远程发货受限,多为区域性销售。公司地处磷化工生产集中区,该区域对液氨产品需求量较大,在德阳地区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为德阳地区4家磷铵企业最大的供应商,对川西片区液氨的市场价格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近年来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具有成本优势,外省对川内市场冲击有限,有利于川内合成氨企业保持同行较高的出厂价格。

  合成氨属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的企业才能从事经营和贸易。绵竹川润持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并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有防爆中央控制室,生产全过程实现DCS自动化控制,配套SIS、GDS、重大危险源监控、视频监控、消防控制系统等,重大危险源运行参数和监控视频在线传输省市监控平台,确保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绵竹川润目前装置产品较为单一,产品库存能力有限,产品价格受原材料供应、价格及本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变化,特别是天然气、煤炭价格变化带来的影响更加直接,另外受下游产品尿素、磷铵价格及下游产品的出口情况影响较大。

  公司本部有色基地主营锌锭、锌合金制造,锌合金产品使用自产锌片和对外采购锌锭、锌片相结合的方式生产,产品通过市场化方式对外直接销售。锌金属具有良好的压延性、耐磨性和抗腐性,用于表面防腐,广泛应用于汽车、建筑、船舶、轻工等行业,锌锭的主要用途为结构件镀锌、镀锌管及生产锌合金原料,热镀合金主要用于带钢镀锌,铸造合金用于五金件铸造。

  公司从事湿法炼锌二十余载,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营经验,公司有色基地现有锌锭产能10万吨/年,锌合金产能10万吨/年。产品涵盖锌锭、热镀锌合金万博max、铸造锌合金等。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声誉,其中“慈山”牌锌锭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注册交割产品,公司于2023年12月通过了LME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评估。近年来公司持续调整和增加锌产品深加工项目,锌合金产品得到了众多大型钢厂的肯定与认可,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锌合金产品核心销售区域主要分布在西南、华东、华北、华南等地区,产品质量稳定,销售客户均为多年以来战略合作伙伴,市场相对稳定。公司近几年来坚持锌合金新产品的研发,新投放市场的铸造合金取得了较好市场认可度,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公司热镀用锌合金锭生产过程已取得汽车行业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锌合金产品在汽车等高端领域的应用提升了竞争优势。

  公司无配套上游铅锌矿山,冶炼所需主原料锌精矿全部为对外采购,受锌精矿供需影响,加工费变化较大。公司有色基地位于四川省什邡市,离原料产地及连云港、防城港等进口矿主要港口较远,而主要消费区域也大多分布较远,原料及产品在运输上不具备竞争优势。

  (1)磷化工方面,2023年第一季度市场相对平稳,磷酸盐系列产品价格稳定,订单充足;第二季度,由于国际国内市场价格快速下跌,国内终端客户囤货意愿不强,产品需求减少;下半年以来,磷复肥行业景气度回升,市场价格回暖。2023年在国家保供稳价政策下,磷酸盐系列产品总体价格较上年度大幅下降,主要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经营业绩同比出现一定程度下滑。

  (2)天然气化工方面,2023年第二季度受下游磷酸盐产品、尿素等市场价格下跌影响,合成氨产品价格大幅下跌,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大幅缩减;下半年以来,合成氨产品价格止跌逐渐回升,但价格仍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盈利能力大幅下滑。

  (3)有色金属锌冶炼方面,受全球经济通胀、美国加息、国内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基础设施投入放缓等影响,2023年度锌锭价格波动较大,总体呈现震荡下跌走势。2023年,0#锌全年市场均价21,633.43元/吨,比上年25,198.18元/吨下跌3,564.75元/吨。2023年1-3月,进口锌精粉扣减加工费出现较大回升,国内矿山扣减加工费跟涨,公司主要采用锌精粉生产锌片,经营业绩同比一定程度减亏。4-12月,国外冶炼厂复产,国内锌冶炼产能释放,锌精粉扣减加工费呈下跌趋势,公司优化生产组织方式,同时对生产装置进行技改和工艺革新,提高了锌金属一次浸出率及有价金属回收率,降低了部分生产加工成本,但受市场影响,有色业务仍出现亏损。

  2、因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2023年度公司对尚未返还利润的本金计提延迟履行金2,776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1、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第一季度减少主要是:(1)第二季度受锌精矿市场供需影响,锌精矿扣减加工费出现下滑,同时锌锭市场价格快速下跌,0#锌月均价从年初的23,946.88元/吨跌至6月份的20,112元/吨,营业收入减少,经营业绩出现亏损。(2)第二季度国际国内磷化工市场价格下跌,国内终端客户市场观望情绪浓厚,产品需求减少,公司磷酸盐系列产品销售量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经营业绩同比下滑。(3)第二季度受下游磷酸盐产品、尿素等市场价格下跌影响,合成氨产品价格下跌,净利润较第一季度减少。

  2、第二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第一季度增加主要是:第二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比第一季度减少所致。

  3、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第二季度增加主要是:锌产品、磷酸盐系列产品、复合肥第三季度销售价格比第二季度回升所致。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本部现有电解锌生产能力10万吨/年,2023年实际生产4.9万吨,锌合金生产能力10万吨/年,2023年实际生产3.85万吨;公司现有磷酸盐系列产品产能42万吨/年,2023年公司实际生产33.72万吨;复肥产能30万吨/年,2023年公司实际生产19.63万吨;合成氨设计产能20万吨/年,2023年公司实际生产合成氨14.27万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邮件、电线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军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841,599.13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147,846,519.44元,截至2023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612,887,832.44元。

  鉴于截至2023年末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841,599.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4,924,217,854.6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612,887,832.44元,公司实收股本20.32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宏达股份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进行年度自查,并将自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宏达股份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资本市场津贴水平和参考其他相同类上市公司的董事津贴标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后),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后)。董事会对上述董事2023年度津贴方案逐项表决,各董事对本人的津贴方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发放方案。董事会对各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议案逐项表决,涉及兼任高管人员的董事对本人的高管薪酬议案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监事会意见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宏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宏达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宏达股份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计划和发展需要以及国家金融政策,结合公司投融资计划,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现有授信额度),用于办理中、短期、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和保函等,并以公司本部和控股子公司不动产、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或以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帅巍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事项有效期限为1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宏达股份关于公司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详见2023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宏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10)。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对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原则上限于锌产品(包括锌锭和锌合金等)、银精粉(副产品)及其原料。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含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在规定额度范围和额度有效期限内行使决策权。

  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宏达股份关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开展境内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2024-011)。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有关规定,自规定起始日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24-012)。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之规定,公司董事会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建军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公司独立董事李军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军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员的公告》(临2024-013)。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现金分红机制、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等相关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上述第1-6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事项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第4、12项子议案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7、13项子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8项子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员会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9项子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第10项子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宏达股份关于修改并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宏达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841,599.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4,924,217,854.6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612,887,832.44元,公司实收股本20.32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2020年度、2023年度亏损,且2018年度和2020年度亏损金额较大,导致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虽然公司2019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营业绩实现盈利,但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公司涉及原控股子公司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鼎锌业”)合同纠纷诉讼案,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终915号)。判决公司持有金鼎锌业60%股权无效;公司向金鼎锌业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扣除已经支付的增资款49,634.22万元后,公司向金鼎锌业支付107,410.22万元;由宏达集团公司和公司共同负担一审受理费和保全费609.33万元,由公司负担二审受理费520.21万元。

  鉴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持有金鼎锌业的股权无效,公司需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公司也将无法从金鼎锌业2018年度的经营活动中获取任何回报,因此,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金鼎锌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18年1月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的金鼎锌业净资产份额为123,360.46万元(剔除金鼎锌业的专项储备后的金额为123,265.11万元),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对金鼎锌业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43,154.00万元。终止合并金鼎锌业对公司本年合并财务报表产生投资损失为72,516.60万元,终止确认金鼎锌业长期股权投资对公司本年个别财务报表产生投资损失为92,873.52万元。除此之外,公司需向金鼎锌业返还2003年至2012年获得的利润对公司本年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产生营业外支出为157,044.44万元。

  公司持有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22.1605%股权。2019年末公司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16,323.08万元(经审计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20年1-9月权益法核算公司已确认的四川信托投资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5,906.09万元,减值金额为190,416.99万元,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

  2023年,磷化工产品市场大幅震荡运行,企业经营绩效波动较大。磷酸盐系列产品总体价格较上年度大幅下降,主要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出现一定程度下滑。天然气化工业,2023年第二季度受下游磷酸盐产品、尿素等市场价格下跌影响,合成氨产品价格大幅下跌,盈利能力较上年同期大幅缩减;下半年以来,合成氨产品价格止跌逐渐回升,但价格仍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盈利能力大幅下滑。

  公司主营有色金属锌冶炼行业,受国内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基础设施投入放缓等影响,锌金属产品市场需求不足,锌锭价格波动较大,总体呈现震荡下跌走势,全年0#锌市场均价21,633.43元/吨,比上年25,198.18元/吨下跌3,564.75元/吨,公司有色金属锌冶炼业务出现亏损。

  2、因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2023年度公司对尚未返还利润的本金计提延迟履行金2,776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尽快消除前述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为履行法院判决,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行,稳定经营的前提下,积极筹措资金,同时与诉讼案各方保持经常性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后续相关事宜。公司将密切关注执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所在当地党委政府致力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公司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银行金融机构等的沟通合作,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保障流动资金需求。

  3、公司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技术创新为依托,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优化工艺指标,严控成本,深挖潜能,强化营销,加大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提升盈利能力。

  4、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目的: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风险,对冲主要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华宏国际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对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稳定生产经营。

  ●交易金额: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含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政策、市场、流动性、资金、内部控制、技术、操作等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销售及相关贸易业务,近年来,受上游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影响,公司大宗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和成本管理等面临较大挑战。

  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风险,对冲主要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基于对宏观经济、产业结构供需变动和产品及原材料价格趋势的判断,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国际”)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对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稳定生产经营。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守套期保值原则,与现货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套期保值品种选择为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锌、白银期货品种,原则上限于锌产品(包括锌锭和锌合金等)、银精粉(副产品)及其原料,禁止交易与主业无关品种、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含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华宏国际对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原则上限于锌产品(包括锌锭和锌合金等)、银精粉(副产品)及其原料,并授权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在规定额度范围和额度有效期限内行使决策权。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风险。具体如下:

  2.市场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内部控制响应不及时影响决策效率的风险。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2024年4月,公司重新修订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审批权限和内部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在整个套期保值操作过程中相关业务都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公司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关性高的商品期货品种;套期保值业务与实际生产经营和贸易业务相匹配,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的额度范围和额度有效期限内执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锌、白银期货交易合约,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公司董事会持续跟踪套期保值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遇套期保值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投资发展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对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将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5、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加强账户资金监管依据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户持仓风险。

  6、建立“快捷、安全”的软硬件交易环境,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7、建立内审制度,指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可行性、必要性、风险控制情况,加强对套期保值交易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与监督,及时识别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公司审计部定期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审查相关业务记录,核查业务人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期货业务交易方案,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审慎、合法、合规地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对冲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稳定生产经营预期。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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